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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城市管理专业城市行政执法局业务实习纪实——和谐城管 为民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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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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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城市管理专业2011级学生来到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始为期半个月的业务实习。

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1998年底,经国务院法制办和山东省政府批准,青岛市被列为全国首批六个城市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城市之一后,1994年正式成立,在编和协勤人员在内共计1900多人参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相关工作。2006年9月28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青委[2006]114号),将市城管执法局调整为市政府直属机构,正局级规格,与市建委合署,由市政府直接领导,依法独立履行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直恪守服务群众、文明执法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全系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执行力、创新力、公信力。

实习第一天,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全体同学举行了实习动员大会。市局领导们介绍了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历史沿革、职能职权及相关情况并公布人员部署,将全体同学分别分配到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总局、市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李沧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崂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实习。

实习开始后,市总局和各分局领导及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实习同学并对实习学生的工作和生活进行了安排,让同学们跟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走上一线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现场学习,切身体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内容和执法方法。执法人员还积极与同学们交流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要求和困难,传授执法经验,组织学习《行政诉讼判解研究》、《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依据及行政处罚细化量化标准汇编上、下》等法律书籍和相关政策文件,学习执法工作的法律保障和工作方法。

根据各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部分同学也在相关部门学习文件处理方法、进行案源登记、立案结案、处理投诉举报等实际工作,真正将城市管理学科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由于城市本身是涉及政治、经济、科教文卫各项事业的复杂综合体,无论是城市管理学科的研究者和学习者还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者都深知城市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综合性。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并不是传统意义上或想象中那样仅与从事露天经营活动即小摊小贩打交道的工商管理之一方面的工作,还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公用事业、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多方面。

由于当前为吸引眼球的错误的舆论导向使得个别城市管理执法者的工作失误被片面化、扩大化,使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者形象受损,公信力下降,这种舆论的压力和公众的不理解使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更加困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断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维护城市正常运行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网络媒体和平面媒体应肩负社会责任,实事求是,客观报道。社会公众不应从个人利益和片面角度出发看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积极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为城市的文明祥和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